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监利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监利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检查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 年 9 月 4 日
索引号:
050034495/2020-14348
发文单位:
监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6-1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监政办发〔2019〕1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监利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9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