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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0034495/2020-25758
发文单位:
监利市民政局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的
公 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监利县设立县级监利市的通知》(鄂政函[2020]61号)精神,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请各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更换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同时做好银行账户、印章启用等相关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9日